| 数码时代真的来了 移动多媒体上演合字诀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mmxajh 发布时间:2008-7-6 11:16:30
各有不足下的相互学习
无论是对于移动运营商而言,还是对于广电运营商而言,移动多媒体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作为融合的产物,移动多媒体显然是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驾驭的。两大主体在继承各自天然优势的前提下,不足之处却也成为发展中的“短板”。在这样的情况下,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就成为必然,而这则是“合”字诀的重要基础和初级表现形式。
手机电视为传统的广电业引入的一些新问题,恰好是移动通信业所擅长的,而这正是曾庆军口中“广电业需要向通信同行学习的地方”。其一,广播无论调频还是中波的移动特性都比较好,但多媒体应用在移动状态下就会面临信号的衰弱、信号的干涉等一系列新问题。其二,在终端层面,需要解决天线设计、灵敏度设计、电源消耗、芯片处理能力、对各种媒体和声音的协议兼容能力、产品设计等一系列在移动通信业早已司空见惯,但对于广电业而言却是挑战的新问题。其三,由于之前的广播电视覆盖均基于固定接收,固定电视机是唯一的终端,因此除了广播方式以外,广电业在移动接收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移动多媒体对于广电业而言,各种接收频率、无线电波干涉和衍射会在移动范围内引发诸多新问题。其四,移动多媒体需要具备漫游的功能,这对广电业来说也是一个新课题。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广电业和电信业因而应该有一个更好的交流,广电业需要向移动通信业学习。
移动通信业发展移动多媒体业务时,继承了天然的“移动”优势,但却欠缺了“媒体”经验。然而,“媒体”作为一种资源,并不是简单依靠学习就能够获得的,需要的是更深层次的合作。从内容上来说,移动多媒体属于媒体业务,因此由广电总局对其进行监管。因此,移动运营商发展移动多媒体,尤其是手机电视,就必须向广电业获取内容,而不可能生产内容。因此,移动多媒体的业务属性,决定了移动通信业若要发展,就必须与广电业进行深入的合作。
合作,一方面是两大主体各自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移动多媒体产业整体高效发展的需要。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实现手机电视的两种方案中,基于地面、卫星、地面卫星混合的广播手机电视,特别是基于地面广播的,一方面要比基于蜂窝移动通信网更加经济,另一方面在移动性能上远远不及后者。因此,从促进移动多媒体产业整体高效发展的角度出发,最好的方式就是广电业与电信业联合提供,广电提供电视广播系统,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业务的认证、保护、计费等管理系统。据周宝信介绍,目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在制订该领域的国家标准,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也已上报了相关的技术方案。
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的制订,标志着两大发展主体在合作上的深化,“合”字诀已经上演。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五个部委局协商,决定由国标委牵头,原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配合,成立专家组、评议组、标准起草组、测试组,开展通信技术和广播电视技术相融合的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的技术方案的征集、技术评选、知识产权评估、测试验证以及标准起草等工作。4月6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评估和技术测试的情况,专家组评选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技术的方案;4月15日,正式启动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目前标准制订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待国家标准出台后,有关部门将依据国标加快推动产业化和业务应用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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