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电视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作者:mmxajh 发布时间:2008-1-11 16:33:51
作为一种新的信息服务方式和媒体形态,它给信息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并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管制方式提出新的变革要求。目前开展手机电视业务面临如下九大问题。
一是政府管制。目前手机电视业务面临的最大难题仍是监管问题。各国在广播和通信领域一般都有不同的法规政策,并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管理,对相应领域的企业也有着严格的限制,融合虽然是大趋势,但是具体操作面临各个部门不同利益又阻力重重。业务交叉运营在多数国家都是被禁止的。电信网络和电视节目内容及有线电视网络的监管机构中,任何一家不认可,手机和电视就无法结合起来。就我国而言,为了占领这一领域的制高点,手机制造厂商,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纷纷投入这一领域,媒介也不甘示弱,多方在混战中前行,而相关法规的出台显得滞后,按照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所有从事网上视听节目播放的单位必须向广电局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2000年底出台的《电信条例》又明文规定,图像传输也属于电信范畴,前者属于行政规定,后者则是国家法规,两个相互交叉的政策法规让手机电视的合法性变得模糊起来。虽然新媒体在产业启动阶段往往会发生管制方面的混乱,手机电视产业管制的混乱现在不光出现在中国,在美国、欧盟推出的过程当中也有矛盾与冲突,但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影响到管制政策的摇摆,有时甚至发生倒退,有时出现急拐弯,这些都很正常。但是,中国在政策管制方向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下层的业务运营单位看不到上层管理层真实的管制思路,这一点是比较麻烦的。
二是技术标准。目前在全球流行的标准有DVB-H、S-DMB和MediaFLO等手机电视标准。DVB-H,为欧洲数字电视标准,这个标准从内容制作到终端支持的阵营已经比较庞大,并在欧洲已经获得了广泛的支持,成为欧洲手机电视的主流标准。S-DMB,为韩国主导的手机电视标准。为推广S-DMB模式,韩国通信研究院专门在北京设立了一个组织,主要负责S-DMB标准在中国的推广,大力度地推广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成效。上海文广旗下的东方明珠股份公司和成都市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等一批开展手机电视业务的企业大都采用了这一标准。MediaFLO在2005年正式推出,2006年开始推广,并投资巨额建立了一个覆盖美国全国的网络,但还未投入商用。我国也在鼓励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出台。不管采用何种电视技术或是基于流媒体的技术,目前都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手机标准的选择就像监管的难题一样,解决起来困难重重。手机电视标准多而且隶属于不同的行业中,有广电行业的标准,有电信行业的标准。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无论是广电系还是电信系,都无法全面推动手机电视的健康发展。前者作为广播技术,适合一对多的内容广播,但用户成本高,而后者则受到带宽的限制,只能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点播业务服务,对于手机电视的快速增长则不利。现在中国手机电视缺乏大的管制框架,到目前为止手机电视标准没有统一,DAB也只是广电总局自己的标准,而且还是一个推荐标准,并没有征得信产部的同意,也没有与电信运营商融合。而上海、广东和北京又是广电总局规定的合法试验地区,而且目前都未采取CMMB标准,所以目前的局面比较混乱。有媒体甚至戏称目前上演的电视标准之称是CT大战,是国标难定行标挺进。多种标准博弈,广电与电信对主导权的争夺,挟制其中的手机电视业务由于方向不明,显得手足无措,不得不放缓了发展脚步。
三是频率规划。移动业务的一个潜在问题是频谱有效性。由于固定接收的DTV/HDTV业务需要更大的数据吞吐量,与移动接收的调制和信道编码也不同,因此两者不在一个共享的信道中,而在另外一个专门的信道提供移动业务具有优势,即开展手机电视业务不可避免地要用到现有广播电视频率资源。
添加到收藏夹
|